中食网 -> 曝光台 -> 正文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1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16-03-02 12:03:24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等2大类食品,共2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水产品及水产制品8批次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学清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黑花生油检出苯并(a)芘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武清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市市场监管委在本次抽检中对1家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这1家企业是邦基正大(天津)粮油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22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9-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分享到:
中食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食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食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食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QQ:2427031969 邮箱:2427031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