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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药监局抽检结果:46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16-03-03 15:04:20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9期(总第46期)


  2015年10月-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食品流通环节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薯类及膨食品、饮料、特殊膳食、水果及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糖果、蛋及蛋制品等19大类共 2089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产品2043批次,不合格产品46批次,合格率97.8%。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济南宫祺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海烤鱼片中亚硫酸盐超标;来源于胶州市百盛客超市的刀鱼中氯霉素超标;来源于武城县城区石磊鲜鱼店的鲤鱼中孔雀石绿超标;来源于日照安东卫水产批发城的干虾仁、来源于泰安市泰山区丰源水产店地兴隆虾仁中亚硫酸盐超标;来源于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的黄尖鱼中无机砷超标。

  (二)蜂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南昌幸花园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和标称生产企业为枣庄慧芝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标称生产企业为南昌洪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和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华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中氯霉素超标。

  (三)茶叶及其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福建知福生态福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知福碧螺春茶中三氯杀螨醇超标。

  (四)豆类及其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济宁市忠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润腐乳中甜蜜素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莱芜市顺亿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腐竹中脱氢乙酸超标。

  (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茂名市绿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腰果仁和标称生产企业为天津中祥伟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开心豆酸价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海阳振华置业有限公司振华商厦生产的满口香(炒货)中苯甲酸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省泰山旭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山香瓜子、标称生产企业为天津市腾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花生豆(油炸类)和标称生产企业为海宁市佳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仁中过氧化值超标。

  (六)酒类。标称生产企业为新生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年窖藏橡木桶葡萄露酒的酒精度不达标、甜蜜素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爱迪尔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迪尔全汁(酒)中酒精度和干浸出物不达标。

  (七)肉及肉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鸡爪中山梨酸超标;来源于泰安市泰山区光利牛羊肉店的羊肉、来源于武城县好运来购物有限公司的生羊肉和被抽样人为王京超的羊肉中盐酸克伦特罗超标。

  (八)蔬菜及其制品。来源于阳谷万达综合大市场的韭菜、来源于菏泽巨园蔬菜有限公司的韭菜、来源于城阳批发市场的油菜中氧乐果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沂市河东区聚味源食品厂生产的老虎菜-芥菜(盐渍菜)、标称生产企业为兰陵县成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笋条、来源于河南省商丘301市场的满口香(酱腌菜)和酸甜萝卜条(酱腌菜)中的苯甲酸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乔氏酱园生产的酱批辣中的糖精钠超标。

  (九)薯类及膨化食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潮州市潮安区特嘉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武汉鸭脖(味)酸价超标。

  (十)水果及水果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潮州市潮安区华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肉中菌落总数超标。

  (十一)糖果制品。广东利强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Q嚼(蓝莓味软糖)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

  (十二)调味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曹县五旺食品酿造厂生产的甜面酱(周武王)中苯甲酸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滨州市阳信梨花台酿造厂生产的美厨师鲁鸡粉中糖精钠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泗水天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老抽酱油、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淄餐中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标称生产企业为新泰市海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十三)焙烤食品。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沂市兰山区伊卡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卡滋海绵吐司中酸价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中苋菜红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济南雅奇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秋月饼(枣泥)中糖精钠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丰县嘉利园食品厂生产的老味道月饼中酸价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金乡县金峰糕点食品厂生产的月饼中过氧化值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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