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食网 -> 曝光台 -> 正文
福建省食药局2017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2017-11-03 14:06:11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和蔬菜制品,共抽检614批次,其中合格611批次,不合格3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南安市顺昌粮油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7日生产的正宗麻油,苯并[a]芘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标示为莆田市福哆哆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7日生产的玉米胚芽油,酸值(KOH)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晋江市爱爱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2日生产的糖果(碧根果喜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分享到:
中食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食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食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食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QQ:2427031969 邮箱:2427031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