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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诉某微信公众号传谣,一审胜诉
时间:2018-05-10 17:57:53 来源:大河报

  核心提示丨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审判决书,微信公众号“渔农世家”因散布网络谣言侵犯金龙鱼生产商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名誉权,判令被告“渔农世家”赔偿相关损失并公开道歉。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食品行业都是网络谣言重灾区。对此,有关专家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网络传谣,一微信公众号被判赔偿并道歉

  2016年,“渔农世家”在其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发布题为《大事件曝光: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的文章,该文称金龙鱼食用油利用“有害的”转基因大豆,毒害国人身体健康,呼吁网友抵制金龙鱼。

  据悉,该文的内容失实,且最早发表于2010年,写这篇文章的是北京某营销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部策划总监郭某某,已于2012年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随后,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渔农世家”因侵犯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名誉权,法院判令其赔偿损失十万元人民币,并判其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连续七天刊登道歉声明。

  【现状】屡屡“中招”,食品行业成为网络谣言重灾区

  类似金龙鱼的事件不在少数。有关数据显示,食品行业已成为网络谣言重灾区。类似“面条洗出胶不能吃”“紫菜居然是塑料做的”“低钠盐是夺命盐”等流言不时发作,企业不得不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应对,严重影响了其生产经营和品牌声誉。

  一食品领域资深从业者表示,随着互联网影响力的日益扩大,针对食品行业的不实信息出现得更加频繁,那些打着“食品安全”幌子的谣言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直接而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挫伤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焦虑”。

  他建议,面对网络食品安全谣言,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渠道畅通、权威发布及时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食品企业也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品牌和荣誉。他以金龙鱼为例,2017年,金龙鱼悬赏1000万追讨“地沟油被金龙鱼回收”的网络谣言黑手,并出资3000万设立专项打击网络谣言基金,呼吁社会共同抵制网络食品谣言。

  “网络谣言伤害的不只是企业形象,还会给公众造成恐慌,企业必须追查。”金龙鱼相关负责人表示。

  【提醒】网上发表、转发信息前,先要谨慎识别

  网络传谣造谣,可以逍遥于法律之外吗?

  记者了解到,依据我国刑法,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专家也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网络传谣,情节严重者,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网上发表、转发信息前,先要谨慎识别。否则,不仅助长了谣言的气焰,自己可能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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