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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食品不能再任性了
时间:2016-02-14 08:20:53

  最近,河北兴隆县产的“比利时”巧克力,进入京东商城、聚美优品、亚马逊、一号店、拉手网、淘宝等众多知名电商网站平台,电商公然售卖三无食品,震惊四野。

  食品药品销售傍上“互联网+”,本来可以打开更多销路,有利于开拓市场,是一件好事,但是越来越多的“微商”游离于监管之外,其所售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互联网+食品药品”也面临成长的烦恼。

  最近,国家食药监局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内容,首次明确了网售食品的抽检标准,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需备案IP地址、IP审查许可证明、网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开入网商户信息的,或面临20万元罚款。

  到现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已三个月,在“史上最严食安法”的约束下,网络食品交易正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卖家愿主动出示《生产许可证》等产品身份证明,但在部分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微店平台上仍有未亮明正身的“三无”产品兜售,甚至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厂名等必填项上显示为空白。

  对此现象该如何解决?首先相关网站必须尽到审核把关责任,不给无证商家提供平台。

  其次,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上无证出售食品行为。此外,食品流通追溯机制应迅速完善,发现隐患能够及时查找源头,减小甚至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消费者而言,根据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在网购食品过程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通过购物网站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如果购物网站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网站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网络商家没留联系方式,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可以直接找购物网站索赔。赔偿后,再由购物网站向卖家进行追偿。

  从政府监管层面来看,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管理在立法层面成就显著,《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继出台,一系列国家标准也大部分跟国际接轨,但这些越来越细致的法律却并没有改善国内食品安全日益恶化的现状,根子出在执行环节。我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很多,权责过于分散:卫生部起综合协调作用并进行风险评估;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检总局负责进出口以及监管生产加工环节;食药监局管药品;流通的食品主要是工商局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在没有出问题时交叉管理,增加企业成本;二是在出了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谁都不管,即有人捞钱、无人负责。而两者都造成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大,安全难以保证。

  从社会监督的层面来看,由于中国特有的政策法律环境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公民政治的需要,以至于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媒体监督与公众参与受到限制、民间监管组织难以行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不发达、公众对食品药品企业的诉讼遭遇司法瓶颈等等,使得食品药品行业缺乏来自社会监督的压力,丧失了最后一道防线。

  网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买食品、药品、衣服还是眼见为实,网购只是一个新兴购物方式。时代在发展,有些制度需且行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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