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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抽检21类596批次食品 8批次不合格
时间:2017-08-25 13:27:51

      24日,贵州省食药监局发布第4期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共抽检21类596批次食品,经检验,8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公告显示,8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肉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饮料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重金属超标、菌落总数超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其中,菌落总数不合格情况较多。

  标称镇宁功达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镇宁波波糖(黑芝麻味),标称镇宁万祥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味波波糖,标称兴仁县黔仁刘家特色食品厂生产的豆沙粑(小米味)、豆沙粑(糯米味)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标称三穗县长吉大头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酸豆角检出二氧化硫和苯甲酸超标;标称贵州和舜天下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黄瓜(酱腌菜)检出山梨酸超标。

  山梨酸(钾)作为一种较为安全、高效的防腐剂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从而达到有效地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但长期或过量摄入会对人身造成伤害。苯甲酸是重要的酸型食品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但对产酸菌作用较弱。它的蒸气有很强的刺激性,吸入后易引起咳嗽。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同为1.0g/kg。二氧化硫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0.1g/kg。

  另外,标称织金县连记食品厂生产的少普连记香肠检出铅(以 Pb 计)超标;标称贵州省罗甸县乐百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乐百姓饮用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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