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食网 -> 新闻 -> 正文
国务院食安委督查组对成都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给予点赞
时间:2017-09-04 16:08:08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叶青)8月29日上午,由国务院食安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长城带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保安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青海省食品安全办等单位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组一行,对成都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四川省食药监局局长鞠波、成都市政府副市长刘筱柳、市食药监局局长周万生全程陪同检查。

  督查组分两组,先后对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全民小镇农业有限公司、成都翔生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督查。督查组重点对种植企业生产记录制度落实及农药使用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及履行食品安全自查、原料供应审核把关等制度情况进行详细查看,并就做好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督查组在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考察了市场蔬菜区快筛检测实验室、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及定量检测中心,并扫描体验市场“二维码”溯源体系。期间,督导组一行详细询问了市场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安全流通方面所采取的具体监管措施,细致了解了市场在农产品检测项目、标准、批次、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并高度关注市场“智慧食安”监管体系在信息化数据采集、应用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督导组对市场能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创新建立并不断深化应用“智慧食安”监管体系,做到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督查组对成都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成都市继续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 “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分享到:
中食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食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食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食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QQ:2427031969 邮箱:2427031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