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04批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 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兆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甘肃淇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2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 甘肃伟业农副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1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 甘肃亿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8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月22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4.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食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食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食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QQ:2427031969 邮箱:2427031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