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3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00号),通告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对天猫美特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德梦减肥茶开展抽检,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接到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任务后,我局立即组织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抽检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8月17日,长沙市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核实通告中经营企业为长沙市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BJ5117022100000013)”上备注的地址,已由“长沙市雨花区红花坡路73号菁华源公寓B栋107室”变更至“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63号佳园星城16栋302房”。8月24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责成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9月5日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长沙市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瑞德梦减肥茶”产品由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生产,2016年4月27日以每盒18元,共购进50盒,总额900元。至2017年1月15日,当事人以每盒29.5元,共对外销售50盒,销售总额1475元。因该产品销售情况不佳,在销售完50盒产品后,当事人未再购进销售过其产品。当事人在购进该产品时,履行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案经长沙市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审会审核后,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长雨)食药监食法[2017]第098号》。
特此通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食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食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食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QQ:2427031969 邮箱:2427031969@qq.com。